# 政策编码第二人盲审说明

复核日期：2026-07-31  
复核范围：盲审输入表中的28个目的性样本  
复核依据：`五年规划政策编码手册.md` 1.0版  
复核隔离：复核者未读取第一编码结果、生成脚本或研究报告正文。

## 复核方法

第二编码只依据盲审表提供的规划周期、政策方向、原文章节、逐字引文、精确定位和原始链接，独立给出政策类型主标签与1至4级强度。强度取引文直接支持的最高等级，不使用后续配套政策、执行结果或市场表现反向提高等级。

“引文是否足以复核”同时检查三件事：引文是否构成完整可解释的编码单元，是否与政策方向字段实质对应，定位信息是否足以回到原文复核。标记“否”不表示规划不存在相关政策，只表示当前证据包不足以完成该条编码的完整复核。

## 复核结果概览

- 共复核28条，全部给出第二政策类型主标签和强度等级。
- 22条标记为“引文足以复核”，6条标记为“引文不足以复核”。
- 主要证据问题是状态性句子缺少上下文、政策方向比引文覆盖范围更宽、跨章节拼接和文本截断。
- 本文件不计算双人一致率或Cohen's Kappa；这些指标必须在第一、第二编码结果合并后计算，且只描述该28条目的性样本的编码稳定性。

## 需退回核对的6条

1. 九五（1996-2000）“机械电子石化汽车建筑”：引文为状态性表述，需补足上下文以确认是目标还是历史回顾。
2. 九五（1996-2000）“能源交通通信”：同样缺少时态和文本功能上下文。
3. 九五（1996-2000）“集成电路与移动通信”：引文仅支持集成电路，不支持移动通信。
4. 十五（2001-2005）“西部开发与城镇化”：引文跨段且截断，仅能支持西部开发，不能完整支持城镇化。
5. 十二五（2011-2015）“节能环保与能源约束”：引文只说明约束性指标的承诺属性，没有给出对应领域的具体指标。
6. 十五五（2026-2030）“研发与数字经济”：引文仅支持研发投入目标，不支持数字经济。
上述记录之外，所有“是”记录仍应清理明显的OCR断词和多余拼接文本；这不改变本轮可判断的主标签和强度，但会影响后续逐字复核质量。

## 边界说明

本次盲审只评价规划文本承诺的形式和约束程度，不评价政策是否执行、产业是否成功或A股是否承接。28条材料是目的性样本，不能外推为各规划全文的平均政策强度，也不能直接用于产业绩效或资本市场因果检验。
